
2026年已开启,春节不远了,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氛围,朋友圈里也出现了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但你知道吗?这可是违法的,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多地警方披露相关案例
“小金鱼烟花” “顺风车灯笼”“仙女棒”……这些名称充满趣味的物品,实则是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的危险品。2025年11月以来,上海警方接连破获相关案件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能否在朋友圈进行买卖?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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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消防
记者:肖文静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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