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在谷城县采访时了解到,自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来,谷城县公证处紧盯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企业所急,全面推动公证服务在速度、质量与效能上的新提升。为农户提供涉农保全证据公证,就是其中一项利民措施。
今年九、十月份,谷城县阴雨天气连绵不断,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10月的一天,一位家庭农场主急匆匆地来到谷城县公证处求助。原来,受连阴雨影响,其承包的两千多亩稻田稻谷出现大面积倒伏、发霉、谷粒出芽等情况。当时又正处于收割期,农场主担心一旦收割完成,其现状也就灭失了,后期维权就没有了证据,维权效果大打折扣:“到那时候,我们几个月的汗水可就白流了啊!”
公证处接到当事人的求助后,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情况,询问其诉求。公证员告知当事人,成功理赔的关键在于要及时固定灾害现场的客观证据。因此,在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后,公证员立即详实核查了其承包农田的合法经营权,并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紧急制定周密的保全证据方案。当天下午,他们就赶到了受灾农田现场,开始保全证据公证。
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公证员冒雨现场勘验稻谷生长现状,对共计两千多亩的稻田稻谷现状及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拍照与录像,及时、全面、客观地固定了稻田稻谷现状的关键证据。
经过5个多小时的辛勤努力,二千多亩稻田稻谷全部做好了证据保全。此举帮助当事人及时固定了证据,也为当事人后期维权取证提供了详实的证据材料。
据了解,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和相对性的特点。
近年来,谷城县公证处聚焦农村需求,坚持服务导向,积极发挥保全证据公证在风险防范、纠纷预防和权益维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农户、涉农企业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处已成功办理5件涉农保全证据公证,涉及水稻、苗木等多种农产品,帮助涉农主体获得保险理赔累计超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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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金晶 | 通讯员:邹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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