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种植,举报有奖!近日,襄阳禁毒发布提醒,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请采取拨打110等方式举报。
《湖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的义务,有获得举报奖励的权利。各级公安机关受理、侦查、处理或者督办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的,适用本办法。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办法》规定,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举报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直接扭送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
举报奖励金额
《办法》规定,对举报行为视情给予最低300元,最高30万元奖励。
01、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
02、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
03、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04、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经报省公安厅批准后,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举报人应满足的条件
《办法》规定,举报人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01、所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02、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03、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其举报的内容更为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
04、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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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禁毒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