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严厉打击旅游消费领域合同违法行为,从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旅行社、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管、合同备案审查、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线索分析、重点行业“回头看”等方式,对旅游消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靶向式”排查。
排查主要内容包括:旅游格式条款合同是否备案;旅游合同格式条款是否存在未以显著方式告知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是否存在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订立旅游合同,以及隐瞒重要事实(如酒店星级、航班时间、景点实际状况、购物点性质等)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旅游合同等合同欺诈行为。
为加大旅游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力度,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实行上下联动。对梳理排查、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以及应当备案却未备案、应当整改但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的典型合同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曝光。通过责令整改一批、依法查处一批、及时曝光一批,督促旅游行业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切实规范旅游行业合同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内容是否合规,条款内容应做到明确、详细、具备可操作性,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如果权益受到侵犯,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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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金晶 | 通讯员:詹清贵 刘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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