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近日,樊城区法院对一名被执行人的住所实施了强制搜查行动,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案情回顾
王某与张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樊城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张某、李某共同向原告王某偿还借款本金4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其不仅未到法院,还拒接电话,此后更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开展了进一步调查,然而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已设立抵押且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申请执行人提及被执行人曾从事珠宝生意,这一信息引起了干警的警觉。执行干警推测被执行人可能持有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该想法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同。经研究,法院最终决定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搜查。
执行现场
行动前,执行干警制定了详尽的搜查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了人员分工,并特邀社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及物业人员到场见证,确保行动规范、合法、公正。执行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录像,干警亦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
行动当日,数十名执行干警集结待命。抵达现场后,为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权益,执行干警在见证人监督下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其主动配合。但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干警在给予被执行人20分钟宽限期后,仍无人到场开门,再次通话后,被执行人依旧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在宣读搜查令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依法强制开锁。
整个搜查行动持续约8小时。在执行干警与公证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从住所内搜出为数不少的玉石珠宝、2块名牌手表、数个名牌手提包以及各类金银首饰。所有物品均经公证人员逐一清点、编号、造册、贴条并封存,待进一步处置。
此次搜查行动的开展不仅彰显了樊城区法院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和强大执行力,也为其他执行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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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樊城法院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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