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租了我的相机迟迟不还,我好声好气商量,她居然让我直接去法院起诉!”近日,市民小蔡在给承办法官段绪娟的电话里,满是委屈地诉说自己的遭遇。这场因二手平台相机租赁引发的纠纷,最终在樊城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
今年6月,小蔡通过某二手平台APP,将自己特殊颜色的拍立得出租给小刘。然而租期届满后,小刘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相机。期间,小蔡多次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小刘却突然失联。再次取得联系时,小刘竟直言“你找律师起诉吧,该赔多少赔多少”,随后便拉黑了小蔡的手机号。沟通无果后,小蔡无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庭审前,小蔡明确诉求:要求小刘归还相机、赔付租金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而小刘在书面答辩中提出,相机已遗失无法归还,虽愿意承担责任,但认为此前支付的押金应抵扣设备遗失损失,相机价值需专业价格鉴定;同时,小刘称小蔡获取其个人信息的途径非官方,给自己造成困扰,小蔡也应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双方态度尖锐对立:小蔡觉得小刘是找借口拒不归还,还“倒打一耙”指责自己;小刘则认为小蔡不依不饶,强调相机官方发售价仅799元,且平台已因自己未还相机扣除2000元押金,小蔡的损失已得到合理赔偿。
承办法官段绪娟梳理案件时发现,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两名当事人均为学生,言行相对不成熟,情绪波动较大。为避免诉讼程序给涉世未深的两人造成不良影响,段法官决定优先开展庭前调解。
调解初期,两名学生互相赌气,谁都不肯让步,只顾着向法官宣泄不满,对具体解决方案避而不谈。段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分别与两人沟通,一边耐心劝慰疏导情绪,缓解对立心态;一边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说理。经过多次居中调和,两人的抵触情绪逐渐消解,开始愿意配合协商调解协议内容。
当双方意见逐渐统一时,新的分歧又出现了——相机价值的认定。小蔡表示,这款相机是特殊颜色,市场价格高于同款其他颜色,约3300元;小刘则反驳称,自己在购物平台上查询到该款相机最低售价仅1800元,认为小蔡的报价过高,双方眼看又要争执起来。
为让双方心服口服,段法官当场用手机打开二手平台,搜索该款特殊颜色拍立得的市场价。搜索结果显示,该款特殊颜色相机的市场售价确实高于同型号其他颜色机型,小刘见状打消了质疑。最终,在段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除平台已扣除的2000元押金外,小刘再向小蔡额外支付1000元,两人关于此次相机租赁的所有纠纷就此了结,互不追究后续责任。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赵亚丽 | 通讯员:王亦凡
编辑:李潇凝 | 校对:李兴会
责编:徐勇 | 审核: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