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2025年秋季入学教育收费行为,确保教育收费规范有序,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中小学发出相关提醒告诫。具体如下。
——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全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在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校园公示栏、学校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常年公示和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和与公示不符的费用。制定或调整标准的,应当于秋季开学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全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政事业收费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规定,不得违反政府定价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规范教辅、校服等代收费行为。全市各中小学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自愿与非营利性原则。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学生自愿购买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等并从中牟利;校服选购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扰正常交易;不得通过准入、入围等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权力违规设置条件,限制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严禁各类违规乱收费行为。严禁将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以及学费、住宿费已包含的项目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将资料费、试卷费、午休管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服务和参加服务,且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严禁以“家委会”或第三方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摊派收取上述费用。
全市各中小学应全面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自此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配合教育部门强化教育收费监管与检查力度,畅通12315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反应。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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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金晶 | 通讯员:郭雪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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