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襄城区帅帅牛肉牛杂面馆、襄城区康胜餐饮店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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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3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襄城区帅帅牛肉牛杂面馆使用的“餐碗”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6月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清洗餐具时洗洁精用量稍大,洗完后漂洗不够彻底,同时消毒时间不够,导致餐具抽检不合格。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城区帅帅牛肉牛杂面馆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餐具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学习,严格按照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步骤及频次进行明确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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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2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襄城区康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黄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自己制作上述涉案黄酒,共制作50斤,当天已全部食用完。当事人采取了召回措施,现无产品召回。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及时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坚持过罚相当”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襄城区康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黄酒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学习,严格按照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避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
12315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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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孟子君;责编:彭梦迪
审核:尤冬冬;终审:高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