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伏天,酷暑炎热,一名七岁儿童将汽车天窗打开,把头与身体探出窗外,想与自然来个“亲密接触”,殊不知这一“惬意”举动背后却隐藏着致命危险,也让紧跟其后的热心市民操碎了心。
8月9日,热心市民通过襄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反映:8月8日20时40分许,其乘车经过鱼梁洲隧道时,看见一辆机动车的天窗内竟有孩子把头探出。他表示,这种行为太危险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自己孩子不负责。同时,还提供了两段隧道内拍摄的孩子站着、从车天窗探身在外四处张望的视频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
收到反映后,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结合隧道内监控视频查看,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当晚8时许,涉事车辆从东津新区南山路驶过时,车内一小孩已将头和身体从车天窗探出车外。随后,该车进入城市快速路、鱼梁洲隧道,孩子一直保持露头和上身在车外的姿势,两侧是呼啸而过的车流……
8月11日上午,民警联系上车主王某。王某在得知此事后,同样感到后怕。据他描述,当天晚上,其女带小孩驾驶该车,从东津新区回樊城,为了让小孩凉快一下,其女就让小孩从天窗探出“感受一下”。王某表示,如果自己在车上,一定会制止这危险举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民警对王某女儿存在的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严厉地进行了批评教育。
汽车天窗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让车子采光更好、更明亮,必要时能引入新鲜空气,而不是让孩子站在上面享受吹风的乐趣。
孩子活泼好动且缺乏安全意识,家长应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加强对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要因为疏忽大意,将孩子置身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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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交警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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