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了解到,我市首例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行政处罚案件已经办结,当事人王某因违规转租公租房被顶格处罚并清退房源。
2016年,王某通过公开摇号获得祥瑞小区一套两室一厅公租房的承租资格。然而,在承租期间,其家人擅自将该公租房对外转租给他人居住。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核查,固定相关证据。
依据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租人转租、转借、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同时,承租人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鉴于王某的违规事实清楚,且存在违法所得,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依法对其作出顶格处罚决定:按违法所得上限处以29999元罚款,责令其立即退出所承租的公租房,将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规定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目前,王某已退出所承租的公租房并缴纳罚款。
为严厉打击公租房违规使用行为,巩固监管成效,今年7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启动为期半年的市区公租房清查清退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聚焦三类违规情形:转租转借、长期拖欠租金、承租家庭名下有房产,采用“入户核查+大数据比对+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旨在坚决清退违规占用的房源,确保公租房精准惠及住房困难群体。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郑重提醒广大公租房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市民如发现公租房申请、入住、使用等环节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 0710-3221331,0710-3250097。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沈明晶丨通讯员:吴登银 李娜
编辑:董子川丨校对:吴芳
责编:沈明晶丨审核: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