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烈士陵园始建于1951年,座落于岘山群峰中的羊祜山。烈士陵园是安葬、纪念和缅怀英烈的庄严场所,是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与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阵地。为加强襄阳市烈士陵园管理保护,营造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襄阳市岘山森林公园环境治理工作要求,现对襄阳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非烈士墓实施外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1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二、外迁范围和对象
襄阳市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东至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湖北文理学院附属中学、603厂家属院、羊祜山公墓,南至市国营林场,西至市国营林场、东风汽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檀溪实业总公司、檀溪居委会,北至环城南路)的非烈士墓,具体以襄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为准,详见示意图。
三、外迁方式
此次外迁的非烈士墓统一迁入市殡仪馆提供的归山陵公墓免费墓位;不愿迁入归山陵公墓免费墓位的,由墓主亲属自行联系其他合法墓地进行迁葬。
对于积极配合外迁工作的给予一定补助。
四、外迁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非烈士墓登记确认、办理外迁手续;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骨灰、骸骨迁出安葬工作。
五、办理方式
墓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前往襄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办理登记确认和外迁相关手续,按签定外迁协议顺序选择归山陵公墓免费墓位。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襄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襄城区青山路18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710-3556180、3556908、3566682、3566686,19972279035
请有关知情人士相互转告,感谢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襄阳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襄阳市民政局 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20日
附件
来源:襄阳市民政局 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汪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