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樊征补公告〔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襄阳市樊城区2025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樊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樊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王寨街道办事处王寨社区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该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道路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樊城区拟征收王寨街道办事处王寨社区集体土地,共一个地块。地块位于汉江北路以西,紫贞公园路以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2850公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0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王寨社区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2850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3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1367公顷;地上附着物涉及苗木。
现状调查结果
03、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3号)文件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Ⅰ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19.9万元/公顷,一般耕地青苗补偿标准为4.455万元/公顷,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25.0686万元、安置补助费37.6029万元、青苗补偿费0.6607万元,合计63.3322万元。
2.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2号)规定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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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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