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方案(第二期)》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调整将为我市19157家用人单位减负,工伤保险费率实现下浮,占比95.52%,用人单位7月1日起按新费率核定工伤保险费。
据统计,全市上浮一档(即上浮20%)114家,上浮两档(即上浮50%)592家,下浮一档(即下浮20%)400家,下浮两档(即下浮50%)18357家,不浮动591家。调整浮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对应的考核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据市工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所参考的标准主要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和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类综合评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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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勇 | 通讯员: 肖立波 卢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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