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养天年,是每位老年人的心愿,然而襄阳的王大爷却因孙子的纠缠有家难回,寝食难安……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
孙子讨要“彩礼”
爷奶有家难归
王大爷家住樊城区竹条社区,今年已经七十多岁,老伴生活一直非常平静。今年4月份,大儿媳和孙子的突然“来访”,打破了老两口的宁静生活。
王大爷:“4月13号,他们不作声就把我家大门撬开了。儿媳妇是1997年都跟我大儿子离婚了,离婚了她就指挥她儿子问我们要钱,就说是欠她的钱。”
王大爷介绍,自从大儿子和妻子离婚后,六岁的孙子就跟着儿媳生活,而就在三年前,大儿子不幸去世,本来是想着离家二十多年的孙子和大儿媳两人生活困难,老人才让他们暂时居住在自己家里,但孙子后续的所作所为,让他们无法忍受。
王大爷告诉帮帮,自己住的房子是2019年老两口和小儿子共同出资修建,和孙子、前儿媳没有关系。
他的孙子已经三十岁,现在想要钱结婚,但自己并没有多少积蓄。凌晨一点,孙子会来敲门骚扰自己,目的就是想要些钱,现在的他有家不能回,只能找个出租屋蜗居生活。
家门钥匙被换
家中一片狼藉
随后,帮帮跟随王大爷来到了他们家,发现家里大门的钥匙早已被更换。
无奈之下,王大爷在社区和帮帮的见证下联系了开锁师傅,将大门强行破开。
令人吃惊的是,家里的环境一片狼藉,位于厨房的电气被无故破坏,卧室的门也被撬开,就连房间的木地板都被不同程度地被破坏。
由于王大爷的孙子小王并未在现场,帮帮通过电话联系了对方。
王大爷孙子 小王:“你们不知道里边的事,我不想跟你们说,我为啥不找他要一百万两百万。我找他要这些钱不是瞎要,我要的还不是他的钱,我要的是我老爹的钱,我最开始说的就是40万。”
小王告诉帮帮,父亲生前挣的钱都交给了爷爷,现在自己急需这笔钱,他们理应拿出来。
到底谁对谁错?
律师给出建议
经过帮帮协商,双方并未能达成一致。据竹条社区调解主任袁宏伟介绍,王大爷家的矛盾从去年7月份开始已经反反复复协商过多次,虽当时达成一致,但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
那么,王大爷两口该怎么办呢?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为孙子支付彩礼钱?帮帮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律师明确表示,无论是爷爷奶奶,还是亲生父母,在法律上都没有义务帮子女支付彩礼。若小王侵占王大爷房屋,协商无果后,王大爷可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其腾退房屋。至于小王父亲生前是否留有遗产、该如何继承,小王同样可以依法诉讼。若小王父亲生前将钱交给王大爷,属于赠予行为,小王无权索要。因此,小王侵占他人房屋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相关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第七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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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帮女郎
记者:刘金龙 吴俊杰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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