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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喝啤酒吃烧烤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但对樊城的姚先生一家及其朋友而言,5月4日晚的撸串险些丢了性命。

如今事情已过去了一个多月,姚先生回忆起当晚的就餐经历仍感后怕。当晚,姚先生与家人和朋友共六人在位于汉江北路上一家炭火烧烤店的包厢内用餐,使用店家提供的小炭炉进行烧烤。用餐过程中,六人出现不适症状,后被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

据姚先生描述,当晚9点多,他突感心跳剧烈、胸闷难忍,随后其爱人晕厥倒地。又过了几分钟,同行的另一名女士也出现抽搐并晕厥。姚先生称,当时店内服务员起初认为他们可能是饮酒过量。察觉情况异常后,同行人员紧急拨打120,将六人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均为不同程度的一氧化碳中毒。

六人因中毒程度不同,住院治疗时间从8天至26天不等。根据姚先生提供的医疗单据,六人医疗费用总计58900余元。其中住院时间最长者花费16533元,住院时间最短者花费8086元。

目前,医疗费用的承担成为双方争议焦点。

姚先生表示,事发后店家派出一名经理随同前往医院,但未垫付医疗费用。他称后续与店家协商赔偿时,对方拒绝协商,并建议其“直接走司法程序”。

记者电话联系该店张老板,张老板回应称已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并表示“赔偿要按照法律程序来”,不接受协商解决。

相关费用赔偿出现争议,根源在于店家与消费者对于事故责任存在分歧。

店家负责人张老板及员工伍店长向记者表示,该包厢设有窗户、排气扇,并张贴有显著通风提示。他们还称,服务员在顾客进店时已按要求打开门窗,并提醒顾客保持通风。伍店长具体陈述:“顾客来了,我们就要求开门开窗通风。那次他们来了以后我们把门窗开了,他们自己关上了。然后我们又给他打开,他们又给他关上。” 意指顾客多次自行关闭了门窗。

姚先生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表示,当时因感觉空调效果不佳,天气较热,曾向服务员反映。他描述称,服务员在离开包厢时关闭了门窗,“可能是想提升空调效果”。

记者实地查看了涉事包厢。该包厢虽设有门窗,但三面为墙,在闷热天气下若门窗关闭仅依赖空调,确实存在空气流通不畅的可能性。由于包厢内未安装监控设备,无法直接证实当晚门窗开关的具体情况以及由谁操作,使得双方陈述难以验证,责任认定陷入僵局。

面对当前局面,伍店长表示:“责任也需要划分。我们有温馨提示,服务员也再三提示过(通风)。我们现在的态度是,如果确实有我们的责任,我们就承担,所以还是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樊城区商务局介入调查后,确认消费者在该店就餐后发生集体中毒事件,医院诊断报告明确为一氧化碳中毒。因店家拒绝协商,商务局已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务和新闻宣传部主任文勇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者,商家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确保通风设施有效运行,并在服务过程中适时提醒消费者注意通风安全。他表示:“如果商家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通风设施运转正常,且服务员已尽到明确、有效的警示提醒义务,而消费者仍不听劝阻执意关窗,则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反之,如果商家在保障通风和履行提醒义务方面存在不足,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的责任认定需由司法机关依据事实和证据裁决。”

伍店长告诉记者,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已于事发当晚主动拆除了包括涉事包厢在内的全部包厢的窗玻璃,使窗户无法完全关闭,以强制保持空气流通。

目前,姚先生一方表示正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此次事件也为餐饮行业,特别是使用明火或炭火经营的商家,再次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首席记者:李兴会

编辑:李潇凝 | 校对:李兴会

责编:徐勇 | 审核: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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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包厢内吃烧烤 六人一氧化碳中毒

©原创   2025-06-16 17:39  


夏夜喝啤酒吃烧烤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但对樊城的姚先生一家及其朋友而言,5月4日晚的撸串险些丢了性命。

如今事情已过去了一个多月,姚先生回忆起当晚的就餐经历仍感后怕。当晚,姚先生与家人和朋友共六人在位于汉江北路上一家炭火烧烤店的包厢内用餐,使用店家提供的小炭炉进行烧烤。用餐过程中,六人出现不适症状,后被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

据姚先生描述,当晚9点多,他突感心跳剧烈、胸闷难忍,随后其爱人晕厥倒地。又过了几分钟,同行的另一名女士也出现抽搐并晕厥。姚先生称,当时店内服务员起初认为他们可能是饮酒过量。察觉情况异常后,同行人员紧急拨打120,将六人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均为不同程度的一氧化碳中毒。

六人因中毒程度不同,住院治疗时间从8天至26天不等。根据姚先生提供的医疗单据,六人医疗费用总计58900余元。其中住院时间最长者花费16533元,住院时间最短者花费8086元。

目前,医疗费用的承担成为双方争议焦点。

姚先生表示,事发后店家派出一名经理随同前往医院,但未垫付医疗费用。他称后续与店家协商赔偿时,对方拒绝协商,并建议其“直接走司法程序”。

记者电话联系该店张老板,张老板回应称已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并表示“赔偿要按照法律程序来”,不接受协商解决。

相关费用赔偿出现争议,根源在于店家与消费者对于事故责任存在分歧。

店家负责人张老板及员工伍店长向记者表示,该包厢设有窗户、排气扇,并张贴有显著通风提示。他们还称,服务员在顾客进店时已按要求打开门窗,并提醒顾客保持通风。伍店长具体陈述:“顾客来了,我们就要求开门开窗通风。那次他们来了以后我们把门窗开了,他们自己关上了。然后我们又给他打开,他们又给他关上。” 意指顾客多次自行关闭了门窗。

姚先生对此说法予以否认。他表示,当时因感觉空调效果不佳,天气较热,曾向服务员反映。他描述称,服务员在离开包厢时关闭了门窗,“可能是想提升空调效果”。

记者实地查看了涉事包厢。该包厢虽设有门窗,但三面为墙,在闷热天气下若门窗关闭仅依赖空调,确实存在空气流通不畅的可能性。由于包厢内未安装监控设备,无法直接证实当晚门窗开关的具体情况以及由谁操作,使得双方陈述难以验证,责任认定陷入僵局。

面对当前局面,伍店长表示:“责任也需要划分。我们有温馨提示,服务员也再三提示过(通风)。我们现在的态度是,如果确实有我们的责任,我们就承担,所以还是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樊城区商务局介入调查后,确认消费者在该店就餐后发生集体中毒事件,医院诊断报告明确为一氧化碳中毒。因店家拒绝协商,商务局已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务和新闻宣传部主任文勇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供者,商家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包括确保通风设施有效运行,并在服务过程中适时提醒消费者注意通风安全。他表示:“如果商家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通风设施运转正常,且服务员已尽到明确、有效的警示提醒义务,而消费者仍不听劝阻执意关窗,则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反之,如果商家在保障通风和履行提醒义务方面存在不足,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的责任认定需由司法机关依据事实和证据裁决。”

伍店长告诉记者,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已于事发当晚主动拆除了包括涉事包厢在内的全部包厢的窗玻璃,使窗户无法完全关闭,以强制保持空气流通。

目前,姚先生一方表示正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此次事件也为餐饮行业,特别是使用明火或炭火经营的商家,再次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首席记者:李兴会

编辑:李潇凝 | 校对:李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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