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失败的原因竟是男方不知道女方名字,女方也不知道男方名字……襄州区古驿镇的一对年轻人领证失败但仍坚持“闪婚”,在一起住了一年未同房,短暂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可高达十多万元的“彩礼”却给两家人留下了一个难题。
“闪婚”变“闪离”
是谁对谁错?
2023年腊月,经媒人牵线,古驿镇居民小吴(化名)与同镇居民小燕(化名)相识,双方在短短几天内便完成订婚、举办婚礼,然而婚后不久,这段仓促结合的婚姻便亮起了红灯。
小吴家人透露,婚礼筹备十分匆忙,不仅婚纱照、婚礼照未能拍摄,结婚证也始终未能办理。
小吴的妈妈:“她不让我儿子碰她,我儿子老实,就没强求。”
小吴的姐姐也证实,婚后二人虽同床而眠,却始终背对背,保持着疏离的状态,谁也没碰过谁。
关系破裂 彩礼返还难
据了解,此前小燕因与小吴闹别扭被送回娘家,此后便一去不返,小吴家人多次上门沟通无果后,双方开始协商彩礼返还事宜。
媒人:“彩礼总共12.8万,除1万多通过手机转账,其余都是现金支付,这钱说啥也得退一部分。”
然而,当小吴家提出退还12.8万元彩礼的诉求,却遭到小燕家拒绝。
帮帮随小吴家人前往女方家,见到了小燕的姐姐,她认为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并透露领证失败的原因令人咋舌。
小燕的姐姐:“我们连个结婚证都没领到,我们啥也没落到。你先问一下双方的原因是为啥拿不到证?你们男方不知道女方的名字,女方不知道男方的名字,怎么给你结婚证?”
小燕姐姐说,小燕与小吴的婚姻破裂,原因并不全在女方,双方之前曾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可登记时双方都说不出对方的名字,导致登记失败,显然双方都对这桩婚事不上心。既然两人已经走到这一步,返还彩礼要按当地的规矩来。
小燕的姐姐:“10月1号前最多退2万,是男方不要女方,按规矩女方凭啥全退?打官司我们也不怕。”
最终,经协商,女方仅同意返还2万元,这一结果令男方难以接受。目前,小吴家人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彩礼。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律师作出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存在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律师特别指出,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关键争议点在于是否 “共同生活”。同时强调,农村习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若协商无果,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全额或大部分返还彩礼。
此外,此类纠纷诉讼时效为双方分手后3年,建议男方尽快收集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婚礼影像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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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帮女郎
记者:欧阳若谷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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