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暖花开,露营活动又迎来热潮。然而,发生在汉江边的一起悲剧,给户外爱好者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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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襄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用司法判决明确了户外活动中的安全责任。
案情回顾
去年七月的一个夜晚,酷爱户外活动的小李约上三位好友在汉江边露营。酒过三巡后,兴致高涨的小李执意要下江游泳,尽管朋友们再三劝阻,他还是网购了游泳圈准备下水。后来赶到的两位朋友也没能拦住他,最终酿成溺水悲剧。
悲痛之余,小李的家人将当晚在场的五位朋友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办案时发现,当晚小李虽然饮酒但意识清醒,在提出游泳要求时,朋友们都明确表示了反对。
事发突然,在场人员立即展开了力所能及的救助:会游泳的马上跳入水中施救,其他人则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法院最终认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应当预见到酒后夜泳的危险性,朋友们已尽到劝阻义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春天来了,很多市民都喜欢约上三五好友去露营,但安全这根弦时刻不能松。
眼下正值露营旺季,法官建议:选择正规露营场地,避免在水边、悬崖等危险地段扎营;控制饮酒量,杜绝酒后进行游泳、攀岩等危险活动;提前了解急救知识,备好常用药品。
只有把安全放在首位,才能让户外活动既开心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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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