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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襄阳市发布《襄阳市新时代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7年,学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配备到位,学校美育教学、竞赛、展示机制普遍建立,建设60个中小学艺术团、3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形成美育教育学段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襄阳特色美育体系。美育纳入中小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美育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面向人人的美育机制基本健全,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方案》明确当前重点任务:一是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书法在三至六年级列入课表,在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普通高中艺术课可以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一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完成6学分必修课程,总计不少于108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选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累计不少于72课时。

二是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教学模式,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的意识;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高中教育阶段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院校将艺术课程和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鼓励中小学校挖掘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荆楚地方文化特色,开发校本美育课程。

三是丰富学校美育实践形式。推广以班级为单元,惠及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如合唱、合奏、集体舞、戏剧、课本剧、书画等,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广泛开展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中小学校成立合唱、舞蹈、书法、绘画等艺术团或艺术类社团,在课后服务中开展艺术训练。探索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校外、课外实践活动,将艺术、文化类参观实践活动列入中小学研学活动内容。

四是优化完善艺术展演机制。持续擦亮“隆中艺术展演”品牌,优化“市、县、校”三级展演机制,展演(展示)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成果三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四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手工艺三个项目;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成果分为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四个选题。各地各校可结合校园文化或当地文化特色打造艺术特色品牌,作为“隆中艺术展演”子品牌,中小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单项艺术展演、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主题月”综合性展演,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级每两年举办一届“隆中艺术展演”。

五是积极营造校园美育文化。中小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保障,鼓励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

六是大力培育美育特色学校。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市、县两级重点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形成本地、本校学生特色艺术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通过社团、工作坊、艺术团等开展皮影、剪纸、花鼓戏等特色项目研究,推广老河口木版年画、襄州区程河柳编等非遗文化项目,推动襄阳特色文化艺术项目的普及与传承。

七是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通过多种途径补充美育教师,未配齐的地方,每年划出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招聘音乐、美术、书法专任教师。支持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担任兼职美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满足美育教育教学需要。鼓励聘请社会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加大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将美育教师专项培训列入市县两级教师培训年度计划。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等第二课堂任务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加强专职美育教研员配备,定期到学校开展美育教科研指导。实施“一县一科一名”美育名师计划,引领美育教学改革创新。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美育教师基本功展评、“襄阳好课堂”等活动。

八是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深化美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推进落实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要求,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艺术类课程评价方式。持续优化艺术类中考科目评价方式,加强艺术特长学生培养选拔,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

九是提升乡村学校美育质量。探索以县域为单元、市域为统筹,实施乡村学校美育工作提质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美育名师进乡村、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

十是优化整合社会美育资源。积极对接文旅部门,依托现有的文化传承基地、博物馆等艺术场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建设、培育艺术文化类研学基地,增加美育社会资源供给。深化美育教育与地方文化艺术合作机制,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当地知名艺术专家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校举办讲座、指导学生艺术社团。联合文联、群艺馆、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及美协、书协、音协、舞协等专业团体,丰富学校美育工作课程资源。鼓励学校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要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等。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记者:方兵 | 通讯员:吴旭 陈建波

编辑:苏功萍 | 校对:刘媛

责编:郑海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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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全市学生!襄阳美育“浸润行动”方案发布

2025-03-06 19:02   襄阳融媒体中心   阅读量 17321

为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襄阳市发布《襄阳市新时代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7年,学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配备到位,学校美育教学、竞赛、展示机制普遍建立,建设60个中小学艺术团、3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形成美育教育学段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襄阳特色美育体系。美育纳入中小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美育特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面向人人的美育机制基本健全,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方案》明确当前重点任务:一是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书法在三至六年级列入课表,在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普通高中艺术课可以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一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完成6学分必修课程,总计不少于108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课程公共基础必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选修课不低于2个学分(36学时)。累计不少于72课时。

二是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教学模式,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的意识;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高中教育阶段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院校将艺术课程和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鼓励中小学校挖掘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荆楚地方文化特色,开发校本美育课程。

三是丰富学校美育实践形式。推广以班级为单元,惠及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如合唱、合奏、集体舞、戏剧、课本剧、书画等,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广泛开展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中小学校成立合唱、舞蹈、书法、绘画等艺术团或艺术类社团,在课后服务中开展艺术训练。探索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校外、课外实践活动,将艺术、文化类参观实践活动列入中小学研学活动内容。

四是优化完善艺术展演机制。持续擦亮“隆中艺术展演”品牌,优化“市、县、校”三级展演机制,展演(展示)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成果三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四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手工艺三个项目;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成果分为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四个选题。各地各校可结合校园文化或当地文化特色打造艺术特色品牌,作为“隆中艺术展演”子品牌,中小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单项艺术展演、每学年举办一次“艺术主题月”综合性展演,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级每两年举办一届“隆中艺术展演”。

五是积极营造校园美育文化。中小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保障,鼓励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

六是大力培育美育特色学校。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市、县两级重点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形成本地、本校学生特色艺术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通过社团、工作坊、艺术团等开展皮影、剪纸、花鼓戏等特色项目研究,推广老河口木版年画、襄州区程河柳编等非遗文化项目,推动襄阳特色文化艺术项目的普及与传承。

七是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通过多种途径补充美育教师,未配齐的地方,每年划出一定比例名额用于招聘音乐、美术、书法专任教师。支持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担任兼职美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满足美育教育教学需要。鼓励聘请社会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加大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将美育教师专项培训列入市县两级教师培训年度计划。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等第二课堂任务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加强专职美育教研员配备,定期到学校开展美育教科研指导。实施“一县一科一名”美育名师计划,引领美育教学改革创新。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美育教师基本功展评、“襄阳好课堂”等活动。

八是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深化美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重在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推进落实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要求,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建立信息化测评系统,创新艺术类课程评价方式。持续优化艺术类中考科目评价方式,加强艺术特长学生培养选拔,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

九是提升乡村学校美育质量。探索以县域为单元、市域为统筹,实施乡村学校美育工作提质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内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美育名师进乡村、乡村学生进城市艺术场馆,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

十是优化整合社会美育资源。积极对接文旅部门,依托现有的文化传承基地、博物馆等艺术场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建设、培育艺术文化类研学基地,增加美育社会资源供给。深化美育教育与地方文化艺术合作机制,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当地知名艺术专家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校举办讲座、指导学生艺术社团。联合文联、群艺馆、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及美协、书协、音协、舞协等专业团体,丰富学校美育工作课程资源。鼓励学校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要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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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方兵 | 通讯员:吴旭 陈建波

编辑:苏功萍 | 校对:刘媛

责编:郑海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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