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福利来了,现在申报可享贷款贴息,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提醒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经管)部门提交申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各地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做到严格审核、应统尽统。
据悉,本次贴息对象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以及生猪、肉牛、奶牛规模场和种畜禽场等。贴息范围为对经营主体从湖北省内银行所取得的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贴息,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建、改扩建生产条件的建设资金贷款(含技改贷款)。此次申请贴息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营主体同一笔贷款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性贷款贴息支持(含地方财政及其他省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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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红南丨通讯员: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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