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现将四起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襄州区人社局副局长房某某“收受贿赂,违规办理退休手续”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5月,有群众匿名举报襄州区人社局副局长房某某收受马某某贿赂,修改其年龄及工龄,违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经查,2022年4月,马某某年满60周岁,本人向区公共就业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区人社局审核,按规定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房某某此前已改任非领导职务,未参与办理马某某退休事务,二人之间不存在交往和请托情形,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8月3日,襄州区纪委对房某某发放澄清正名函,对其受到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正名。
二、对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刘某及代家台社区党委书记聂某某“在高空违建拆除工作中推诿、不作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月,有群众网上实名举报刘某、聂某某“在拆除盛世龙城住户高空违建工作中,相互推诿、不作为。”经查,2020年4月3日,樊城区原清河口城管中队经立案对该违建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十五日自行拆除。因该住户不配合拆除,且年老体弱,若高空作业强制拆除,易激化矛盾和产生安全风险,故未强制拆除,经社区、综合执法中心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2022年5月,该住户自行拆除违建,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24日,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纪工委对刘某、聂某某送达《澄清证明函》,予以澄清正名。
三、对枣阳市杨垱镇西村农经站长程某某“申报产业奖补造假和社保金断缴”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2月,有群众实名反映杨垱镇西村农经站长程某某2021年夏天让其申报产业奖补,明细造假,1500元奖补未发放以及社保金断缴的问题。经查,该产业奖补已于2021年11月25日打入其父亲张某某账户,医保系统和养老保险系统也显示反映人全家缴费正常,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2月25日,枣阳市杨垱镇纪委在该村“两委”、党员代表会上对程某某进行了澄清正名。
四、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原副调研员戴学国诬告陷害问题。
2021年,戴学国因朋友李某与市绿化处项目合作选址出现分歧,为了给市绿化处施压,其接受李某请托,帮助编造市绿化处主任杨某贪污受贿的举报材料,供李某举报使用。后公安机关认定戴学国、李某构成诬告陷害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9月5日,戴学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保持担当实干的精神状态,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编辑:张晋滨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