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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职改办获悉,今年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高级及所有中、初级职称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据悉,今年是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年,职称申报评审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职称系列层级设置全部到正高。为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拓展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空间,对尚未设置正高的实验技术、中专教师、工艺美术等系列及科技管理、舞台技术等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同时完善工程、农业、经(统、会、审)等职称系列正高级设置。

二是职称申报对象有了新限制。职称申报对象必须为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且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不能申报,“双肩挑”人员申报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是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数量严格控制。省、市职改办不下达职称申报职数,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援藏、援疆、援外人员外,均须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单位岗位情况须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核。

四是中小学教师推行评聘合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并按照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为解决基层一线教师评审通过难问题,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中单独设立教学点评审小组,单独评审,突出教学点岗位要求。

五是对职称申报评审中各项时间要求更严格。今年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含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必须是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之后取得的视为无效;申报材料时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必须达到晋升上一级职称的最低年限要求;平级转评的人员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

六是突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我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外国人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为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及各地人社(职改)部门提出,中级职称由市职改办组织特殊评审,高级职称报省职改办同意后,由省职改办组织特殊评审。

七是为湖北自由贸易区襄阳片区人才建设发展做好人才评价权下放和特殊评审工作。向自贸区下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以业绩、能力和社会贡献作为优先评审标准,由自贸区不定期组织中初级职称评审;发挥自贸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支持自贸区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对具备申报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职改办及时向省职改办请示来襄组织特殊评审。

八是申报评审过程中职责划分有所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申报人员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诚信系统。

编辑:姚喻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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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今年职称申报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2018-06-11 10:21   襄阳政府网  

近日,记者从市职改办获悉,今年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高级及所有中、初级职称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据悉,今年是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年,职称申报评审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职称系列层级设置全部到正高。为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拓展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空间,对尚未设置正高的实验技术、中专教师、工艺美术等系列及科技管理、舞台技术等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同时完善工程、农业、经(统、会、审)等职称系列正高级设置。

二是职称申报对象有了新限制。职称申报对象必须为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且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人员不能申报,“双肩挑”人员申报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是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数量严格控制。省、市职改办不下达职称申报职数,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援藏、援疆、援外人员外,均须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单位岗位情况须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核。

四是中小学教师推行评聘合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并按照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为解决基层一线教师评审通过难问题,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中单独设立教学点评审小组,单独评审,突出教学点岗位要求。

五是对职称申报评审中各项时间要求更严格。今年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含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必须是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之后取得的视为无效;申报材料时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必须达到晋升上一级职称的最低年限要求;平级转评的人员必须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

六是突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我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外国人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为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及各地人社(职改)部门提出,中级职称由市职改办组织特殊评审,高级职称报省职改办同意后,由省职改办组织特殊评审。

七是为湖北自由贸易区襄阳片区人才建设发展做好人才评价权下放和特殊评审工作。向自贸区下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以业绩、能力和社会贡献作为优先评审标准,由自贸区不定期组织中初级职称评审;发挥自贸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支持自贸区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对具备申报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职改办及时向省职改办请示来襄组织特殊评审。

八是申报评审过程中职责划分有所变化。行业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申报人员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诚信系统。

编辑:姚喻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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