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谷城县法院对一起以“高薪招聘司机”为名的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因虚构身份、诱导借贷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最终获刑并被责令退赔损失,此案为普通劳动者敲响防骗警钟。
被害人小年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此前在一次接单过程中结识被告人小西。交谈时,小西自称“模具厂老板”,主动邀请小年担任自己的专职司机,承诺每月支付八千元薪水,且表示工作内容仅需负责日常出行,十分轻松。对于常年辛苦跑车的小年来说,这份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薪资极具吸引力,他很快放下戒备,与小西建立起信任关系。
两人熟悉后,小西开始以“资金周转”“临时应急”为由向小年借现金。起初借款数额不大,小西偶尔还会及时归还,这让小年对他的信任进一步加深。随着关系愈发“熟络”,小西的诈骗手段逐渐升级:先是让小年通过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给自己的妻子转账,接着以“代付货款”“代缴费用”为由使用小年的银行卡,最后更是哄骗小年开通并使用支付宝花呗、借呗、微信微粒贷等信贷产品,将套取的资金全部转入自己账户。
直到小年的银行卡余额耗尽、信贷额度被刷空,且收到金融平台的催款通知时,他才察觉事情异常。此时,小西已将骗取的20.1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和网络赌博,面对小年的催讨,仅偿还4.2万余元后便百般推诿。走投无路的小年选择报警,案件随之曝光。
法院审理查明,小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模具厂老板”身份、承诺高薪工作骗取小年信任,再以借款、代付费用、诱导借贷等多种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小西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小西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15.9万余元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小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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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闵佳 | 通讯员: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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