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戏玩家张某某将自己充值了6万多元的游戏账号借给网友刘某某使用,却因对方开挂被封号10年。张某某遂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近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侵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枣阳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开挂使用者承担七成赔偿责任,判决赔偿4.4万余元。
河北张某某是“和平精英”游戏的忠实粉丝,他在游戏中结识了湖北枣阳的刘某某。因年龄相仿、聊得来,两人逐渐发展为好友。出于信任,张某某曾多次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借给刘某某使用,每次都不忘提醒一句:“千万别开挂!”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2024年3月底,刘某某在使用该账号期间,通过“透视”作弊功能(即俗称的“开挂”)进行游戏,导致账号被系统检测出违规操作,最终遭到封禁10年的严厉处罚。
张某某像往常一样尝试登录时,才发现账号已无法使用。他急忙联系刘某某,对方承认确实用了外挂。尽管张某某多次向游戏公司申诉解封,均被拒绝。
心痛之余,张某某意识到自己前后为该账号充值超过6万元,用于购买装备、皮肤和道具,这些投入因刘某某的一次违规全部“打了水漂”。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某最终将刘某某及其父母诉至枣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3,166元。
庭审前,法院依据原告申请开具律师调查令,向腾讯公司调取账号使用信息。回函显示,该账号确于2024年3月29日出现作弊行为,违规终端IP地址与刘某某户籍地一致。2019年7月至2024年3月,该账号累计充值金额达63,924元。
枣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网络虚拟财产予以保护。刘某某在使用账号过程中实施作弊,直接导致账号被封,造成原告财产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案件事实,认定张某某自愿出借账号存在一定过错,应自担30%责任;刘某某违规使用导致封号,承担70%责任。因刘某某事发时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据此,一审判决刘某某父母赔偿张某某因游戏账号被封造成的损失44,216.2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的网络游戏账号及相应装备等虚拟财产能够满足玩家的精神需要,具有财产利益属性和一般商品属性,因而有必要对其予以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网络虚拟财产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游戏玩家在使用游戏账号时应当遵守与游戏运营商签订的用户协议,诚信上网,勿将游戏账号随意转借给他人,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马雨帆 校对:金芳
审核:周斌 卞晓辉 杜瀚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