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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2条征地公告,涉及卧龙镇毛梁村,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等。

01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襄征预公告〔2025〕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卧龙镇毛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01、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卧龙镇毛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2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02、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拟用于教育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0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8月21日起,由毛梁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04、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8月21日起,毛梁村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毛梁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05、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卧龙镇毛梁村,并已在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yxcq.gov.cn/)予以公布。

02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

征地公告〔2025〕第14号

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01、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8月6日批准《关于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5〕56号)。

02、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03、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共计批准用地2.2651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2.2612公顷(含耕地2.155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039公顷。

04、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5、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村委会,并已在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yxcq.gov.cn/。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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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卧龙镇、欧庙镇……

2025-08-22 11:39   襄阳融媒体中心   阅读量 8722

近日,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2条征地公告,涉及卧龙镇毛梁村,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等。

01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襄征预公告〔2025〕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卧龙镇毛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01、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卧龙镇毛梁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2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02、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拟用于教育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0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8月21日起,由毛梁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04、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8月21日起,毛梁村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毛梁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05、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卧龙镇毛梁村,并已在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yxcq.gov.cn/)予以公布。

02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

征地公告〔2025〕第14号

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01、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5年8月6日批准《关于襄阳市襄城区2024年度第20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的批复》(鄂政土批(襄)〔2025〕56号)。

02、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新修园区规划4路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03、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用地涉及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共计批准用地2.2651公顷,其中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2.2612公顷(含耕地2.155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039公顷。

04、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襄城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05、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欧庙镇文垴村、柳林村村委会,并已在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yxcq.gov.cn/。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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