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发现工作问题选择反映,却换来被辞退和罚款的结果,这样的遭遇该如何看待?
投诉洗手液问题
遭辞退罚款
去年,家住东津的王大姐通过武汉精美花园物业公司成为保洁员,负责列车及站台卫生。
今年6月初,她在站内卫生间洗手时,发现无洗手液,向保洁班长反映后发生争执,随后王大姐到服务台投诉。然而次日,物业公司却通知,她需罚款500元并离职,理由是“投诉把事情闹大”。
王大姐认为,若因工作问题罚款合理,但因投诉处罚属于滥用职权。
求助人 王大姐:“到卫生间洗手发现没有洗手液,跟保洁班长发生了不愉快。后来我越想越气,就到服务台反映这件事情。”
公司回应称
辞退系综合考核结果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王大姐既震惊又委屈,那么公司做出这样的决定,究竟出于何种考量呢?
帮帮陪同王大姐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正面回应,质疑其投诉“小题大做”,并表示洗手液用完应直接告知班组,而非投诉。
物业公司负责人余经理在电话中表示,辞退并非仅因投诉,还因王大姐长期考核不达标,被车长、车间干部投诉,且卫生标准、服务态度不符合高铁要求。
关于罚款,余经理称因投诉“造成不良影响”且王大姐未先向公司反映,直接投诉至总部,违反管理流程。
争议焦点
员工是否有权
反映工作问题
王大姐认为,反映工作环境问题是正当权利,公司应通过管理教育,而非辞退解决问题,目前她已无意继续工作,仅要求结清工资时不被罚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陷入僵局。
法律建议
超退休年龄
需通过诉讼维权
襄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指出,王大姐已满55岁,超退休年龄,属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若对罚款有异议,需咨询律师起诉。
律师郑宇飞表示
· 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员工有权反映工作中的合理问题;
· 公司以投诉为由罚款或解除劳务关系,需提供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证据,否则属违规;
· 建议王大姐待公司实际扣款后,凭扣款凭证、任职证明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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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帮女郎
记者:刘志楠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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