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办法》结合我市“多测合一”改革实践经验,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根本宗旨,以优化测绘服务市场营商环境为主要目的,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为重要考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为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测绘成果多部门共享互认奠定坚实政策基础。
《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范畴、适用范围、工作责任、测绘服务机构条件、项目实施程序、测绘成果管理等内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环节,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原则,将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绿地、不动产等测绘事项进行整合,出具测绘成果报告。
测绘服务机构通过“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录入资质、人员、装备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注册;建设单位通过“多测合一”服务平台自主选取测绘服务机构,一次性委托一家测绘服务机构完成当前阶段测绘服务事项;经检查合格的“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通过“多测合一”服务平台在各审批部门间实现共享互认。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实施后,审批部门、建设单位、测绘服务机构等责任单位通过襄阳市“多测合一”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办理“多测合一”业务,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有效减少项目审批环节、降低企业成本、节省办事时间,推动我市构建起更加规范、完善、高效的“多测合一”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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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明晶 | 通讯员:康文潇 陈赛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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