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先生反映
办事为了盖个章
他在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两边跑
他还提出疑问
本来一个单位可以办的事
却变成了两个单位才能办
这与中央提出的
农民办事不出村
的要求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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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级公章监管缺失,使得乱盖章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诸多腐败问题。为治理公章腐败,近年来,枣阳多个乡镇开始实行“村章镇管”。
连日来,楚天快报记者探访发现,“村章镇管”虽堵住了违规用章的漏洞,却违反了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也造成了负面影响,例如:百姓盖章多跑路,不信任引发了村干部的埋怨情绪。
15日,枣阳环城办事处的李先生给楚天快报来了一封信。
信上说,春节假期后,他因办事,需村委会盖章,但到了村委会才知道,公章被环城街道办事处集中收上去了。
于是,他来到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村支书签字确认才能盖章。
李先生在信上提出疑问:本来一个单位可以办的事,却变成了两个单位才能办,这与中央提出的“农民办事不出村”的要求相违背。
17日,记者来到环城办事处。只见一楼楼梯口处贴了一则通知:盖村公章,请上二楼。在二楼一间办公室门口,记者守候的5分钟内,有3名村民前来盖章。
负责盖章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办事处下辖31个村,31个村的60多枚公章均由她保管。
每有村民盖章,她都会做详细记录。“我就专门盖章,一天要从早忙到晚。”这名工作人员介绍。
这并非个别现象。17日,在枣阳北城办事处2楼,工作人员介绍,该处9个村的公章也全都被办事处收了上来。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镇干部介绍,枣阳多个乡镇都实行了“村章镇管”,时间长的达10年,短的也有1年。
“村章镇管”有何好处?
环城办事处一负责人介绍,以前公章在村里,因部分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对村民自治法理解得不是很透,导致公章乱盖,引起诸多矛盾纠纷,甚至惹上官司。
他说,过去,公章大多放在村支书或村主任手中,由于办公室等管理机构不配套,监管缺失,有的管着管着管丢了,有的碍于情面乱盖人情章;有的为了眼前利益,不走正常程序乱签合同,乱打欠条,随意发包集体资产。
乱盖公章后,短时间内发现不了问题,等时间长了,各种问题就显现出来了。等村民拿着盖有公章的欠条或合同找到村委会,有的村干部已经离任,有的干脆矢口否认,造成群众投诉不断,最后埋单的还是上一级政府。前不久,还有人拿着某村签下的土地承包协议前来扯皮。
“以前我在镇里上班时,经常有村民拿着欠条来要账,有饭条子,有村集体借款,上面都加盖有公章。”该负责人说,很多欠条只有公章,没有具体经办人的签名,导致追责无门。
为了加强印章管理,他们不得于才采取这种集体管理的模式,由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管理印章,村民如果有事需要盖章,经村干部签字同意后,再到街道办事处加盖。
这名负责人说,经过这两年的运行,效果确实很好,群众办事虽然多跑了路,但公章使用确实规范了,减少了很多法律扯皮,矛盾纠纷大幅度下降,信访量也明显减少。
在堵住了违规用章漏洞的同时,其副作用也不容忽视。
首先,此举违法。自1982年以来,我国就全面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上级政府对村级工作能够给与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章是村民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身份象征,“村章镇管”致使村民无法真正地实现村民自治。
其次,给百姓办事带来了不便。李先生说,环城办事处辖区内,最远的村庄距办事处办公地约有8公里。也就说,村民盖个章要跑16公里的路。
再者,因上级不信任,一些村官抱怨颇多。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说:“章子被收上级收走了,这是不信任我们。‘一棍子打死’一帮人。”
这名村干部还苦笑着说:“收就收了,还少管好多事。”
村组织健全 章放村里最安全
《半月谈》早前曾发文指出:对村干部公章腐败最有效的监督主体不是乡镇政府,而是村民。
乡镇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是确保村民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
乡镇政府的权力延伸到村务管理领域,很容易动摇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制度。
现在村民委员会决策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比较健全,乡镇政府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规范引导,做大做强村级组织,而不是把公章作为农村治理的“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