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湖北省纪委对荆门、襄阳两地共十一名党员干部进行通报。
襄阳6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典型案件
1、老河口酂阳办事处正科级干部陈东,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妻子柳某某申领廉租房补贴、低保金、医疗救助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老河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科副科长王秀菊,明知其家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仍违规申领城市低保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枣阳市兴隆镇冯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华国,明知自己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仍利用自身职务影响,违规申领农村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枣阳市太平镇荣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德学,在明知该村村民王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为其出具虚假资料办理农村低保,致使王某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救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西街居委会主任吕新慧,在担任双沟镇西街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城镇低保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牌坊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任光耀,在明知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先后为妻子、儿子申领城市低保和廉租房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引以为戒
请让惠民、助民政策
真正落到实处
内容整合自: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