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樊城米公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盗窃嫌疑人张某。
12月18日,樊城一家餐饮店老板来到米公派出所报警称,其店内新招的学徒将公司的一台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强行拿走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来到现场勘查,锁定证据,对张某进行调查,并于21日到张某老家将其抓获。
经审讯,12月4日,张某应聘在该餐饮店内当学徒,上了13天的班以后,张某认为当学徒太累,不想干了。张某认为自己干了13天班,按照合同,应该有1213元工资,于是18日下午,张某擅自将宿舍内的一台飞利浦液晶显示器和华硕笔记本电脑(价值约2000元)拿走,被该店老板发现后,立即进行阻止。张某称,自己不干了,这些东西就当是抵的工资,随后强行将东西拉走。
目前,张某已被樊城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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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晖 | 通讯员: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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