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特殊行业,并不一定是八小时工作制,而是按周、按月来计算工作时间。眼下,有市民就表示,公司给他安排的活,一天要站12小时,实在掐不住。
本月初,市民小王到“群英汇聚人力资源公司”应聘,被派遣到中百罗森便利店当店员。可只上了一个夜班,他就决定要辞职。
原来,便利店每个班都是12小时,早班从早八点半到晚八点半,晚班是晚八点半到早八点半。这种工作强度,让小王实在受不了。当他辞职去结算工资时,公司表示,他们派遣的是24小时营业便利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因此安排员工上班时间的确不止八个小时,不过并不违规。
樊城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工时制度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每天最多也只能延长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至于超出八小时外的工作时间,必须发放加班工资,否则,均是违法行为。如果这家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员工可以进行举报。
首席记者:唐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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