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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在城市就业创业,那些能主动到乡下就业创业的大学生们,更值得敬佩。而为了鼓励这部分在乡下就业的大学生们,今年我省就首次针对在全省艰苦地区就业的大学生们,实行学费补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今年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三部门,就联合出台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从2018年起,设立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专项资金。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36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学费补偿,其中就包括我市的南漳县和保康县。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表示,此次学费补偿适用范围为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基层单位是指县本级和城关镇以下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

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分年度发放补偿金,从到岗满1年后逐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对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补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最高限额补偿。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肖兆权介绍,申报部门是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再到相关部门审,比如到乡镇派出所工作的应该补偿的大学生,申报是在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资格进行相应审核应该是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提醒,今年申报的是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学生,按三个部门规定的发放实施办法,今年发放的是2016年毕业学生中的第一学年的补偿费用。

而从目前南漳和保康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的情况来看,还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基层大学生没有申报。到基层就业涉及到乡镇,有时候信息不够畅通,提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毕业生们,报名的时间是截止到7月15号。

记者:方兵 / 编辑:姚喻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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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获学费补偿

2018-07-12 17:40   襄阳广播电视台  

相比在城市就业创业,那些能主动到乡下就业创业的大学生们,更值得敬佩。而为了鼓励这部分在乡下就业的大学生们,今年我省就首次针对在全省艰苦地区就业的大学生们,实行学费补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今年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三部门,就联合出台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从2018年起,设立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专项资金。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36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学费补偿,其中就包括我市的南漳县和保康县。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表示,此次学费补偿适用范围为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基层单位是指县本级和城关镇以下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

对获得学费补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分年度发放补偿金,从到岗满1年后逐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对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补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最高限额补偿。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肖兆权介绍,申报部门是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再到相关部门审,比如到乡镇派出所工作的应该补偿的大学生,申报是在学生资助中心,对学生资格进行相应审核应该是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

市学生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提醒,今年申报的是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学生,按三个部门规定的发放实施办法,今年发放的是2016年毕业学生中的第一学年的补偿费用。

而从目前南漳和保康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的情况来看,还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基层大学生没有申报。到基层就业涉及到乡镇,有时候信息不够畅通,提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毕业生们,报名的时间是截止到7月15号。

记者:方兵 / 编辑:姚喻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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