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委决定,经履行有关程序:
吕义斌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宋飞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其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终止
王春生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其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终止
徐瑞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熊玉峰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敬芳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其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撤销自然终止
李恒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钱鑫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煜同志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职务因人员转隶和机构撤销自然终止
陈红同志任枣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马旭辉同志任宜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杨保东同志任南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三元同志任保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许杰锋同志任谷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黄光强同志任老河口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王海梅同志任襄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欧阳玉宏同志任襄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蒋立平同志任樊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编辑:李玲敏
责编:姚城 / 审核:艾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