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在火星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垂钓、洗衣、捕捞、洗车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星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汉江右岸(襄城一侧)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四水厂下游100米,以汉江中泓线为界;汉江左岸(樊城一侧)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以汉江中泓线为界。
二、在火星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洗衣、捕捞、洗车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根据《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8日